在司法的长河中,正义不时被迷雾遮蔽。
2025年3月8日,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人大会议上作报告时,披露了胡海洋、廖春生强奸案再审改判无罪的细节。这起案件因“一直申诉”的表述引发热议——从被判刑到无罪释放,两人历经34年的申诉长跑,最终在最高检抗诉下重获清白。
“一直申诉”,短短四个字,最高检不小心泄露了成功翻案的秘密:申诉人坚持不放弃,以马拉松式的申诉赢得微乎其微的再审机会。它也无意间揭示了刑事申诉领域一个残酷的司法现实——申诉人若想看到司法公义的曙光,往往需要以“年”为单位坚持抗争。
胡海洋与廖春生的申诉之路长达34年。1990年,他们因强奸罪被警方拘留逮捕,在庭审过程中,案件疑点重重。法院多次因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但检察院仍坚持起诉,最终一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二审维持原判。此后,胡廖两人在服刑期间及出狱后,始终没有放弃申诉。
2017年,胡海洋找到北京的金杰律师,三次恳请其代理申诉,甚至长跪不起。被胡海洋的坚定和冤屈所触动,金杰律师决定免费代理。经过律师七年的不懈努力,最高检抗诉,最高法撤销原判,指令省高院再审,最终改判两人无罪。
这34年里,他们不仅要承受法律程序的复杂和漫长,还要面对外界的误解和生活的困境,但对正义的执着让他们从未言弃。
同样令人动容的是谭修义案。1993年,河南周口市前谭村发生灭门惨案,谭修义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1999年一审被判处死缓,此后上诉、发回重审、再上诉,2003年河南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此后的十多年里,谭修义及其亲属不断申诉。2018年,河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2020年向最高检提请抗诉,2022年最高检抗诉,最高法指令河南高院再审,最终谭修义被改判无罪,此时他已被关押超过29年。
从被羁押到最终洗清冤屈,这近29年的申诉之路,充满了坎坷,每一次被驳回都没有让他们放弃对真相的追寻。
再看张玉环案。2001年,张玉环被江西省高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裁判生效后,他提出申诉,2017年正式提交刑事申诉书。2019年江西高院决定再审,2020年公开开庭审理后改判无罪。张玉环在狱中度过了26年,这26年里申诉的念头从未熄灭,最终等来正义的降临。
这些案例无一不表明,申诉成功绝非偶然,“一直申诉”是贯穿其中的主线。申诉人在面对强大的司法体系和复杂的法律程序时,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每一次申诉被驳回,都像是在黑暗中摸索碰壁,但他们凭借着对正义的信仰,一次又一次地重新站起,继续前行。
在当下,司法现实面临“三重困境”:为何申诉需要“一直坚持”?
1. 程序性门槛:申诉的“玻璃天花板”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再审需满足“确有错误”或“新证据出现”等条件。但实践中,法院对申诉案件普遍采取“书面审查”模式,导致大量案件在“程序空转”中消耗。例如,河南杨某某案中,申诉人提交伪造的授权书等新证据,仍因证据真实性存疑被驳回,直至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才启动再审。
2. 司法惯性:改判的“负向激励”
法院对改判案件存在“心理负担”,尤其涉及命案、经济犯罪等敏感领域。最高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刑事申诉案件中,仅有约1.2%的申诉被抗诉或再审。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倾向,迫使申诉人不得不以“马拉松式抗争”打破僵局。
3. 资源不对等:个体与体制的博弈
申诉需要专业法律知识、经济实力和时间成本。以谭修义案为例,其亲属需自行收集证据、委托律师,并与司法机关反复沟通;而普通民众往往因无力承担长期申诉成本而放弃。数据显示,约70%的刑事申诉案件因“申诉人缺乏专业支持”而终止。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一直申诉”的表述,不应被解读为对申诉人“执念”的嘲讽,而应视为对司法现实困境的深刻反思。从胡海洋到谭修义,再到张玉环,每个再审改判的案例背后,都是个体与体制的漫长拉锯。
司法纠错不是自动售货机,它需要申诉人用坚持按下复位键。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每一个不放弃的申诉人,都在为打破“程序黑箱”贡献力量。而当制度完善与个体觉醒形成共振,司法公义的阳光终将照亮每个角落的阴影。
【责任编辑:于武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