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部法治新闻网!
咨询电话:13892500099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校园禁毒防线 守护成长不“毒”行

来源: 西部法治新闻网 2024-06-08 点击数:

6月是我国的全民禁毒宣传月,为进一步筑牢青少年防毒拒毒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法、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作用,6月4日下午,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庭审。公安县职业技术学校9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零距离”接受禁毒警示教育。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校园禁毒防线 守护成长不“毒”行(图1)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校园禁毒防线 守护成长不“毒”行(图2)


2023年10月期间,被告人邹某某经被告人黄某介绍货源,开始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除为黄某提供数个烟弹作为酬劳外,邹某某共计贩卖17个依托咪酯电子烟弹,收取毒资6800元。其中,被告人吴某从邹某某处购买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后,卖给某初中在校学生刘某某(另案处理),收取毒资100元。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校园禁毒防线 守护成长不“毒”行(图3)


“往前数几年,你们也是学生,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走向光明的未来,但现在你们却把毒品卖给你们的学弟学妹,把他们引入了歧途……”公诉人语气沉重地说道。

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清楚还原被告人坠入毒品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据悉,被告人吴某从2014年就沾染上毒品,一直未能戒掉恶习。到如今不仅自己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还贩卖给未成年人,导致毒品流入青少年群体;被告人邹某某、黄某、吴某三人均有吸毒劣迹,在受到处罚后仍不思悔改,面对毒品的诱惑不主动抵制和拒绝,走上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令人惋惜。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校园禁毒防线 守护成长不“毒”行(图4)


公诉人还向旁听人员普法讲解: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被列为毒品。它与传统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相比更具有迷惑性和成瘾性。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不仅会损害身体健康,严重破坏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导致免疫力下降,甚至会产生幻觉,做出自残或者伤人、杀人等暴力犯罪行为,此外还会使人产生毒品依赖性,由此挥霍大量钱财,祸及家庭其他成员,容易引发其他犯罪,破坏社会治安环境,影响群众安全感。

法庭教育中,公诉人在告诫各被告人的同时,也呼吁参加庭审的青少年朋友们,要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毒品,好好学习,增强本领,做强国有我的栋梁之材。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校园禁毒防线 守护成长不“毒”行(图5)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七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罚金。同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筑牢校园禁毒防线 守护成长不“毒”行(图6)


“未成年人因身心发育不健全,辨别是非的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受不良环境影响而沾染毒品。”

省人大代表吴霜霜表示,庭审观摩这种沉浸式体验,有助于将禁毒法治教育深入他们内心,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更好地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希望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姿态,继续加大毒品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为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作出更多贡献。

庭审后,学校还组织观庭学生撰写观后感。学生表示,面对面接受这一场生动又深刻的警示教育,自己深深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今后将时刻绷紧禁毒法律红线,自觉远离毒品。

禁毒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防毒拒毒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下一步,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紧盯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携手多方抓好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为筑牢全民禁毒防线贡献检察力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县妇联、公安县公安局相关工作负责人等10余人参与旁听。


上一篇 : 邻居提供关键证词!男子强制猥亵智力残疾未成年人被公诉

下一篇 : 最高检近期密集关注“基层检察”,有何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