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广西法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在广西法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官锴同志和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所长欧育全同志荣获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2016年以来,李官锴同志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20多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加快形成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巧妙运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方法,成功调解贵港电厂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过程中引发的80多件土地、山林等矛盾纠纷。在白凹窝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拆迁引发的280多人的诉讼案件中,积极协调自治区高级法院、贵港市中级法院行政庭、贵港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了大量调解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到目前为止已有82人撤回诉讼。2020年,李官锴同志参加的政府中心工作有十多项,每项工作任务均能圆满完成,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全区经济顺利发展。
欧育全同志自2013年任港北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所长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520批次5442余人,参加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79余起,调结1178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办理法律援助44件,为当事人共挽回3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化解历史积案21起,成功调处晒谷地纠纷、坟山纠纷、征地纠纷和房屋产权证书纠纷等4起历史积案。2017年2月,在他的调解下成功化解了大圩镇寻杨村一起跨时十几年的土地纠纷案。1970年,双方因晒谷场地道路通行问题产生纠纷,其中一方要求在晒谷场中间开辟一条3.2米的公共通道,但是遭到另一方的阻挠,双方在场地属权、路线面积等问题上存在分歧,还发生过砸电线杆、堵路等事件。为此,欧育全同志曾多次下村了解情况并在合适的时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请出双方德高望重的族老,提出供解决问题的意见,请他们出面一同商量。最终,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司法所、村委、族人等都在场作证,事情顺利得到解决。2011年以来年,共接收矫正人员126名,解除矫正113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3名,欧育全同志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执行,确保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和不重新犯罪,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