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聊一个打官司时很头疼却又经常遇到的问题:对方在法庭上造假怎么办?
你辛辛苦苦准备证据、按程序走诉讼,结果对方一句话:
“这是他签的”“这是我们合作的证据”“这是他亲口承认的”……甚至搬个“证人”上来信誓旦旦讲故事。这时候,很多当事人当场就炸了:“你胡说!”、“你在撒谎!”可你越激动,越容易被法庭当成情绪失控、不理性的那一方。
怎么办?记住一句话:假的他真不了,真的他也假不了。打官司,靠的是逻辑+证据+规则。
一、遇到虚假书证,先别慌,先拆解
- 对方拿出一份你“签了字”的文件?
- 问自己:我签过这份东西吗?在哪一年哪一天?签的时候内容是不是空白的?
- 如果你曾给过对方一份空白签字纸,那他有可能“套印”了内容。
- 处理方式:
立即否认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申请对比鉴定(签名比对、纸张年代比对、是否有真实履行等)。提出你签字时真实的背景,让法院了解上下文。 - 签字是真的,但内容被对方拿去做别的用途?
- 比如你签的是一张“合作意向”,他改成了“结算单”或“还款协议”。
- 如果内容你从未确认过,那这叫“滥用签名”,不是合法合同。
- 处理方式:
提交你原始的合同版本,要求比对;向法院申请调查是否存在对方单方伪造、是否有实际履行行为;该反驳就反驳,必要时启动另案诉讼,请求撤销该份协议。 - 签字也是真的,内容你也清楚,但确实是被诱导、欺诈签的?
- 对策很简单但很关键:打废这份协议。
立即另案提起“撤销权之诉”或“确认无效之诉”,不然这份协议就成了你自己承认的定案依据,打什么也没用。
二、证人证言造假,别激动,动脑子
- 证人没出庭,只提供书面证言?
- 直接质疑其证明力,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未出庭的证人证言依法应当**“慎用”或“排除”。
- 要求对方出庭接受交叉询问,这是你的正当程序权利。
- 证人当庭出庭了,开口就是胡说八道?
- 首先看他是谁:是不是当事人亲戚?同事?下属?利益相关者?
- 如果有利害关系,那他就不具备证人资格,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排除其证言。
- 然后一个一个细节追问他:时间、地点、人物、过程——能对得上吗?
只要有漏洞,就能拆穿他在说谎。 - 真的伪证,怎么追责?
- 《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属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责。
- 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将该证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伪证责任.
三、总结一句话
打官司不是比谁嗓门大,也不是谁能讲故事——比的是谁掌握证据、谁用对规则。
遇到对方造假,切记三步走:
- 质疑证据来源;
- 调查关联背景;
- 申请司法鉴定和程序排除。
别怕伪证,更不要被假证压倒。只要你敢揭、能拆、有法可依,谎言终将败下阵来。
如果你正在打官司,发现对方提交了虚假证据、不真实签字、虚构证人,那你一定要学会这些应对技巧。
【责任编辑:于武栋】